在建設新一代智慧城 市之時,城市管理者需要在建設過程中思考七個問題,以突 破傳統智慧城市思維的禁錮。
一、建立明晰的戰略框架
以往的智慧城市規劃建設者由于各城 市、各部門對智慧城市理解不同,在建 設規劃上各不一致,導致智慧城市頂層 設計存在著建設水平參差不齊,技術與 功能分離等情況。因此,城市的后續發 展缺乏可持續性與前瞻性,總體戰略設 計與市民體驗、新技術應用、商業模式 無法彼此協調。而新一代智慧城市擁有 從上而下層次分明的架構,包括戰略規 劃、系統分析、建設運營、實施后評估 及優化管理等,能夠避免實 踐過程中的混亂無序。
在設計新一代智慧城市總體戰略時需要 思考戰略目標、領導能力、成功要素、 潛在風險四個維度。 • 設定戰略目標。設計層面需要統籌全 局,站在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制定建設方 案。以用戶核心目標為中心,根據發展 任務的優先級,重點發展相關領域的智 能化應用,構建高效的普惠公共服務框 架,精細化社會管理體系才能最終與經 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輔相成。其次,執 行層面需要對全局進行從業務和數據到 系統和技術等多角度的全面分析,在確 定統一共享的協同目標后,合理安排功 能、架構、數據和資源,完成流程改造、 知識普及等任務,梳理業務與系統以及 各項任務間的協同關系。

協調各方的領導力。自上而下、層次分 明的智慧城市的頂層設計需要各利益 相關方的合作,包括各級政府、企業與 公眾。各地政府在其中充當利益協調者 的角色,地方政府領導人承諾負責制 定、溝通和推動可持續發展計劃。通過 市級、區級以及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溝 通,實現當地資源的整合與利用。利益 相關方需要共同制定統一的愿景,將各 方分散的利益與共同目標結合在一起。 政府公開城市規劃和數據,邀請公眾 參與整體規劃并提出建議,達成社會 共識。 • 關注成功要素。在設計總體戰略時, 頂層設計者需要充分關注影響新一 代智慧城市建設成功與否的關鍵因 素,例如市民體驗是城市設計重點, 是衡量城市智慧與否的標準。在頂 層設計時,需要探索新的技術架構、 新的技術應用與新的商業模式,以 及應用多樣、相互作用、不斷演化的 綜合性復雜系統。
控制潛在風險。識別與控制潛在風 險也是智慧城市頂層設計的重要部 分。頂層設計理念容易局限于部分 領域,如將城市限定為工業化與信 息化的融合,對城鎮化、現代化和綠 色化等部分的認知不足。各個城市 按照各自規劃建設,造成盲目建設、 重復建設以及缺乏可持續性的資金 投入等諸多問題。
二、新一代智慧城市不是大規模復制品
當前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部分地區未 考慮自身的優勢與劣勢,直接套用國際 或企業提供的智慧城市解決方案,造成 城市千城一面,未凸顯地區特色。其原 因在于智慧城市建設與運營對于國內參 與各方來說都是一個全新的領域,各方 對其了解都相對較為淺薄。而傳統智慧 城市建設主要由政府推動,企業與公眾 尚未深入參與,因而無法針對當地企 業、民眾需求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戰略 規劃。 隨著政府對于新一代智慧城市建設認識 的加深,根據自身優勢因地制宜的建設 方式將成主流。例如上海市 的智慧城市規劃關鍵點在于互聯網與經 濟社會融合,將互聯網與生活場景結 合以擴展互聯網應用,使居民獲得更加 便捷的日常生活。而寧波的經濟發展不 及上海,但宜居指數卻更高,因此寧波 以“宜居”為建設中心,借助旅游、人 文等產業經濟打造宜居城市。
大城市之間可以發揮各自資源優勢,協 同發展智慧城市以解決“復制品”問 題。如江蘇智慧城市群以南京為核心, 以江北新區為橋梁,聯通蘇南、蘇中, 建設智慧基礎設施與平臺一體化,推動 江蘇省智慧城市群綜合接入平臺,在政 務、民生服務、交通等領域打通城市智 能發展。大城市帶動小城市這一城市群 模型也是解決智慧城市千篇一律的有效 方法。例如杭州市與云棲小鎮。雙方在 互聯網產業方面進行協同,云棲小鎮重 點發展云計算產業,輔助杭州的信息產 業發展。

三、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局限于某些 模式
在早期的智慧城市建設中,政府獨資模 式最為普遍。政府獨資是指政府利用自 有資金與技術進行整體規劃、獨立投資 和后期運維工作,為市政機關、單位和 公眾提供服務。在此模式下,政府可控 制使用和經營模式,能對智慧城市建設 及運營進行全面監管,但由于政府需要 承擔全部建設資金,聘請專業人員進行 運營與維護,因此資金壓力較大,適合 經濟發達、財政充足的城市采用。由于 政府將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企業的參 與則會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未來新一 代智慧城市建設將呈現多種模式并存的 局面。各級政府通過頒布規 劃政策為企業參與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企業參與程度將進一步加深。
新一代智慧城市的建設與運營中,企業 參與方式主要為以下四種: • 政府投資,企業運營。政府主導并負責 主要投資,運營商為政府提供相關支 持,因此能夠政府對項目的控制力較 強,能夠發揮政府與企業各自優勢,降 低建設與運營風險。例如,西班牙巴塞 羅那市政府出資研發養老服務電子系 統,病患可通過數字醫療平臺在線咨 詢、問診和掛號預約醫生和專家。 • 政企合資。早期需政府投入必要資金 進行前期基礎設施建設,制定相關政 策和法律法規,企業在政府支持下全面 參與后期的建設運營和維護工作。由于 政府僅支付部分資金,因此財政壓力 較小。例如德國波恩市政府撥款75萬歐元,200家私營企業出資270萬歐 元,并向州政府和歐盟申請資金支 持,開展智慧城市建設。
PPP模式。企業獲取特殊許可,利用 自籌資金建設并在一定時期內經營 項目,期滿后將移交給政府。采取 這種模式對于政府來說資金壓力較 小,但由于企業需要承擔建設資金 及運營風險,政府無法保證企業能 夠在運營期間實現盈利,這將降低 企業參與的積極性。 • 企業獨資。與PPP模式的不同在于 企業擁有項目所有權,不需要向政 府移交項目。企業承擔建設運營全 部投資,政府對企業難以進行干涉 與掌控。例如上海虹橋商務區項目由 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和第三方獨立 機構負責,在智慧會展、智慧商務等 方面開展建設。

四、新一代智慧城市平臺不能造成數據 孤立
由于采用不同的協議和標準,各物聯網 平臺處于孤立分離狀態。未來的物聯網 平臺得益于統一的數據標準與管理以及 技術進步,能夠將多種傳感器集中于一 個設備,實現全面連接,增強數據收集 能力。雖然仍有一些應用程序需要一個 單獨的平臺,但這將是有意為之而非無 奈之舉。 受制于物聯網平臺連接狀況的限制,早 期智慧城市數據也呈現割裂狀態。隨著 物聯網平臺相互連接,系統之間的數據 也將實現聯通。開放數據將打破數據孤 立且數據之間將產生協同效應,形成智 能化系統生態圈。在此過程中,企業通 過提供技術支持推動數據的融合與存儲 。例如人工智能技術能夠通 過分析海量數據并通過機器學習實現城 市各領域的智能化,在智能交通領域, 人工智能通過分析海量交通數據,對交 通流量進行預測,通過切換交通信號以 緩解交通壓力。
五、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被動應對數據 安全
當前數據安全防御為被動型防御,通過 事后防御策略,在發生安全問題或發現 安全漏洞后在系統中升級病毒庫并對漏 洞進行修補。隨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 術在安全領域的應用,數據安全防御將 從被動型防御轉變為更為高效、迅速的 主動型防御,并對安全防御技術與管理 進行持續性監管。例如在殺 毒領域中,利用深度學習技術自動構建 惡意代碼識別特征,而非在病毒蔓延后 升級病毒庫;在反欺詐領域,利用機器 學習對網頁進行檢測實現對欺詐網站的 提前識別,而非在發生欺詐事件后關閉 非法網站,并通過提升安全防御技術與 管理方式對后續結果進行持續跟蹤。 數據安全防御的建設可以分為數據傳輸 防御與數據存儲管理兩個層次: 在數據 傳輸防御層面,建立集成化安全解決方 案,降低網絡與系統的復雜性,打造互 聯互通的防護系統;也可以通過建立數 據安全綜合監控系統,利用身份服務引 擎識別網絡安全情況,實時監控外來威 脅和內部異常行為。在數據存儲管理層 面,可以建立分布式存儲數據,將文件 分為多個數據段分開存儲;在硬件方 面,增強服務器和數據中心硬件設施 系統的安全性,監控關鍵IT設備物理環 境,消除干擾IT運行和降低可靠性的物 理威脅、環境危害或人為失誤。
六、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缺少政府、實 施企業以及公眾三方共同參與合作
當前的智慧城市建設以政府為主導,實 施企業為主力,而公眾參與度較低。未 來,政府、實施企業與公眾三方將通過 共同合作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深入發 展,且各自的參與程度將發生變化。政府將從主導者轉變為引導實 施企業建設,實施企業則從參與者轉變 為主要的推動者,承擔大部分項目,公 眾的參與度也將通過完善參與機制而得 到提升。 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設中為智慧城市建設 制定目標,規劃實施路線,制定相關法 律法規以支持企業發展的同時保護公眾 利益。同時,作為投資者,利用自身財 政資金或企業合作投資智慧城市建設。 公眾在智慧城市建設中扮演數據生產 者、最終使用者的角色。公眾是智慧城 市數據的最初提供者,隨時將生活工作 中的出行、消費、社交等數據反映給政 府平臺。實施企業投資或將成為智慧城 市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實施企業作為 技術提供者、創新主力以及投資者利用 自身技術、人才、項目經驗向政府提供 解決方案。借助政府提供的良好商業環 境,實施企業或將提供更為高效的創新 技術與解決方案。
七、新一代智慧城市不能缺乏持續不 斷的創新
創新體系包含政府機構、研究機 構、企業以及服務主體,其中服務 主體包括孵化器科技園、金融機構 與服務機構。前三者在政府政策、 財政資金支持、補貼等措施的支持 下已經較好的實現了聯動。然而服 務主體在整個創新體系中的作用未 達到最大化,例如在金融機構方 面,當前初創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 創業資金的門檻仍舊很高。隨著創 新體系完善進程的深入推進,創新 體系服務主體將得到更多的政策支 持。孵化器科技園、金融機構與服 務機構將在新一代智慧城市建設過 程中向創新企業或個人提供資金、 政策、法律等方面全方位支持,為 持續不斷的創新提供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