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已有 80 多個司法轄區出臺了外商投資審查 制度。
1. 全球外商投資審查制度的近期發展
外商投資審查制度通常又被稱為外商投資“國家安全 審查制度”,即政府通過專門的審查機構對外商投資 進行審查,并對可能威脅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包括 經濟利益)、公共秩序等的外商投資予以限制或禁止。 目前全球已有 80 多個司法轄區出臺了外商投資審查 制度。 (1) 外商投資審查制度發展動態 近年來,導致各主要司法轄區不斷出臺外商投資審查 制度的催化劑主要包括:
國家安全風險狀況變化和高科技帶來的挑戰:一 方面,涉及國有企業投資者的投資交易可能被外 國政府懷疑具有敵意動機,包括所謂的間諜活動、 地緣政治影響、利用政府的影響力以及技術獲取 或盜竊;另一方面,高科技也給國家安全帶來了 挑戰,包括網絡恐怖主義、黑客攻擊和金融犯罪(如 勒索軟件); • 疫情導致經濟民族主義抬頭:由于此前全球新冠 疫情肆虐,資產價值的驟降導致各國政府紛紛采 取措施保護本國企業,尤其是戰略行業,免受潛 在掠奪性外國投資者的侵害;同時多國政府也將 保護醫療和其他關鍵基礎設施及其關鍵原材料的 供應作為本國的外商投資安全立法優先事項。
2.外商投資審查對中國企業的影響
盡管各國的外商投資審查制度在立法層面一般不會專 門針對中國企業而是普遍適用于所有的外商投資,但 是從各國執法機關公布的執法報告來看,近年來中國 在高科技和重要資源領域的投資是歐美國家外商投資 審查的重要目標。例如,根據英國政府發布的《國家 安全和投資法案》2022-2023 年執法報告,英國政 府共計對 14 項交易發布了最終命令,包括五項禁止 決定和九項附條件批準決定,其中有八項決定涉及與 中國有關的交易,涉及的行業包括半導體、能源電力、 航空航天等。
對于中國企業而言,外商投資審查可能會對其投資交 易帶來重大的法律風險和負擔。外商投資審查不僅耗 時較長,且已經交割完成的收購交易也可能面臨被執 法機關進行追溯性審查的風險。如后續調查被認定可 能引發國家安全問題,還可能會被要求剝離已經收購 的資產或者業務。例如:
美國:2023 年 3 月,一家中國科技公司 Borqs Technologies Inc.(播思)投資美國太陽能儲能 系統生產商 Holu Hou Energy LLC(“HHE”) 51% 股權的交易被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CFIUS”)認定為可能導致中 國政府通過本次交易獲得“關鍵技術”。因此,CFIUS 要求播思在收購完成超過一年之久后仍然 需要剝離其已收購的 HHE 股份。 • 英國:2022 年,中資入股的半導體公司安世半導 體收購英國最大的芯片制造廠商 Newport Wafer Fab 的交易在已經完成交割一年之久后,被英國 審查機關追溯性地進行了國家安全審查。2023 年 11 月,基于英國審查機關的剝離要求 ¹,安世 半導體已簽署協議擬向美國一家半導體公司出售 Newport Wafer Fab100% 的股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