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的組織創始人為患者或患者家屬。61% 的組織的員工 中包含患者或患者家屬,23% 的組織絕大部分員工(80% 及以上)為患者或家屬。
1.人事情況
統計各組織創始人身份,38% 的組織創始人為患者或患者家屬(已治愈 / 康復的患者也納入統計); 13% 的組織創始人為醫生、護士、藥劑師等醫務工作者(包括在職、已退休或曾任職十年以上的醫務 工作者);9% 的組織創始人為相關行業協會、學會的現任會員 / 委員 / 理事;8% 的組織創始人為政 府部門工作人員(包括在職、已退休或曾任職十年以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3% 的組織創始人為職 稱等同于教授或以上的高校任職人員(包括在職、已退休或曾任職十年以上的);29% 的組織創始人 不屬于以上任何身份。 組織最高管理層指的是擔任秘書長、副秘書長、理事長、副理事長等職位,深度參與機構運營并 具有重大方針的決策權的角色。絕大部分組織(84%)的創始人目前仍為組織實際的最高管理層。統計 組織目前最高管理層的身份,與組織創始人身份比例相差不大,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占比略有降低。

員工總數中位數為 8 人,全職員工數量中位數為 3 人,兼職員工數量中位數為 4 人。公益組織多 數規模較小:超八成的組織員工數量在 20 人及以下;有 3 個組織(3%)沒有任何全職或兼職員工, 僅依靠志愿者自發參與;最常見的人員規模為 1-5 人(31%)。員工總人數超過 60 人的組織占比 4%, 有 4 個組織的員工人數在 100 及以上,最大值為 164 名。
基金會的全職員工數量略高于社會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未注冊組織的全職員工數量平均不到 1 人; 從員工總數看,社會團體的員工總數高于基金會高于社會服務機構。隨著組織從初創期步入發展期、成熟期,全職員工數量、員工總數均逐步遞增。
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人事另一大特點為對兼職員工的依賴性高,兼職員工占比平均數為 55%,29% 的組織兼職員工占八成以上,其中 10% 的組織沒有全職員工,只有兼職員工。按注冊類型分,基金會的兼職員工占比最低,其次為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團體因為由會員自愿組成, 因此較多管理職能由會員兼職擔任。未注冊的組織幾乎所有員工均為兼職員工。按組織階段分,成熟期的組織兼職員工占比顯著低于初創期和發展期。發展期的兼職員工占比略 低于初創期。
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中患者及家屬參與度高:統計全職及兼職員工中患者(含已治愈 / 康復的) 及家屬占比,僅 39% 的組織員工中沒有患者或家屬,其余 61% 的組織的員工中包含患者或患者家屬; 23% 的組織 80% 及以上的員工為患者或家屬。本題僅統計填寫人已知曉的患者及家屬人數,不排除有 患者或家屬在組織任職但并未告知的情況,實際占比可能比圖中更高。

少數組織由在職醫務工作者(含醫生、護士、藥劑師等)自發建立,利用醫務工作者業余時間兼 職運營,如部分的血液腫瘤組織、癌癥護理組織。通過統計全職及兼職員工中在職的醫務工作者占比, 發現這樣的運營模式在本次調查對象中不常見:一半的組織員工中沒有醫務工作者;33% 的組織員工 中醫務工作者占比 20% 以下;僅有極少數組織的員工以醫務工作者為主。
本題統計組織是否有專人承擔以上職能,部門名稱不一定與圖中一致,滿足職能即可。平均每個組 織有以上部門中的 3-4 個。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部門及人員配置極不完備,發展欠規范:有 13% 的組織完全沒有部門分工,22% 的組織沒有專人負責業務開展,33% 的組織沒有專人負責財務,65% 的組織沒有專人負責人事,僅 38% 的組織有專人負責對外合作,僅 25% 的組織有專人負責籌資。大部 分組織的部門及人員配置仍處于不完備的狀態,體現組織發展不完全,管理能力、專業性有所欠缺。
薪資水平是公益從業者關注的重點之一。合理的薪資水平可以為公益組織吸引專業性高的員工, 減少人員流動,促進組織高質量穩定發展。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在其薪資是否合理這一點上有較 大的分歧:54% 的組織認為組織的工資水平合理,22% 的組織不確定組織的工資水平是否合理,24% 的組織不認為組織的工資水平合理。
收入體量是薪資水平的影響因素:下一節將詳細介紹組織的收入金額,在此之前,本題先將組織 的收入體量與薪資水平合理程度做組間比較。隨著組織的收入體量增大,薪資水平的合理程度顯著提高, 選擇“很同意”“同意”的比例提高。

注冊類別是薪資水平的影響因素:基金會中 77% 認為本組織薪資水平合理,這一比例在社會服務 機構和社會團體中分別是 68% 和 64%;未注冊組織中僅 5% 認為本組織薪資水平合理,36% 不確定, 59% 不認為其薪資水平合理,下一節“財務情況”中將提到未注冊組織中長期無收入的比例較高,這 也導致人員薪資對于未注冊組織是非常棘手的問題。 是否在成熟期是薪資水平的影響因素:組織步入成熟期后,選擇“很同意”“同意”的比例從初創期、 發展期的 47%-49% 增至 68%;初創期、發展期區別不大。
2.財務情況
通過詢問公益組織是否有收入,可以側面反映出其發展階段及專業性。部分組織(如部分患者社群) 長期沒有任何收入和支出,仍處于“用愛發電”的模式,其可持續運營的能力嚴重依賴于成員的積極性。 另一部分組織有收入和支出,這部分組織需要完備的財務管理機制,且需要考慮籌資模式、盈虧等問題, 標志著其發展進入更成熟的階段。 問卷發放時間為 2023 年 7-10 月,問卷統計了組織從 2023 年初截至填寫問卷時是否有收入,作 為推測依據:如果一個組織從 2023 年年初至 2023 年第三季度仍未有任何收入,則本研究將其視作長 期無收入,即尚未進入有收入的發展階段。 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中 68% 有收入,32% 長期無收入。初創期的組織中 48% 長期無收入, 發展期及成熟期的組織中僅 25% 長期無收入。 未注冊的組織中 82% 的組織長期無收入,已民政或工商注冊的組織中僅 20% 長期無收入,其中 基金會 100% 有收入,社會服務機構 77% 有收入,社會團體 64% 有收入。 因為很多問題對于沒有收入和支出的組織不適用,本節僅統計有收入的組織的情況。
醫療健康領域公益組織近年收入整體呈上升趨勢:2020 年組織收入中位數為 72.5 萬元,2021 年 組織收入中位數為 90 萬元,2022 年組織收入中位數為 109.5 萬元。三年內收入金額增加 51%。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醫療健康領域所有的公益組織中,患者組織收入偏低且趨勢不樂觀:患者 組織是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中一種常見的形式,大多由特定病種的患者或家屬發起或者管理,其 雛形是由特定疾病患者自發形成的社群,可以直接代表患者群體的利益。患者組織的具體定義在下文“業 務內容”一節會具體說明?;颊呓M織 2020 年 -2022 年的收入中位數分別為 40 萬元、50 萬元、35 萬元, 僅為醫療健康領域公益組織整體水平的 1/3-1/2,且沒有延續收入逐年上升的趨勢,令人擔憂。對比圖 18 可以看出,雖然患者組織多為社會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資金量不能與基金會相比,但這并不是導 致其收入低的根本原因;患者組織的收入即便與其他社會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相比也偏低。

從注冊類型看,醫療健康領域的基金會三年收入中位數均在百萬量級,遠高于社會服務機構和社 會團體。基金會收入中位數由 2020 年的 200 萬元增至 2022 年的 500 萬元,增加 150%,整體發展趨 勢非常樂觀。社會服務機構三年中位收入體量由 60 萬元增至 90 萬元,增加 50%,整體發展趨勢樂觀。 社會團體因樣本量太少,且大部分組織收入波動非常大,較難判斷整體趨勢,參考價值不大。
本研究使用組織 2020 年 -2022 年的平均年收入來衡量其近年整體的收入水平。 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近年中位收入水平為 87.5 萬元左右,四分位數為 20.7 萬元和 301.5 萬元, 可見組織之間的收入水平差距較大。
較多組織近年的中位收入水平處于十萬級和百萬級水平:3% 的組織三年平均收入處于千級,小于 一萬元;17% 的組織三年平均收入處于萬級,即大于等于一萬但小于十萬元;33% 的組織三年平均收 入處于十萬級,即大于等于十萬但小于一百萬元;39% 的組織三年平均收入處于百萬級,即大于等于 一百萬但小于一千萬元;7% 的組織三年平均收入處于千萬級,即大于等于一千萬但小于一億元;1% 的組織三年平均收入處于億級,即大于等于一億元,最大值達到一億零兩百余萬元。
近年,醫療健康領域初創期組織的中位收入水平為 11 萬元左右,發展期組織的中位收入水平為 61 萬元左右,成熟期的中位收入水平為 243 萬元左右。醫療健康領域公益組織的收入隨組織發展程度遞增, 成熟期組織收入為發展期組織的 4 倍、初創期組織的 22 倍,這一巨大飛躍既指向組織前期發展面臨的 巨大挑戰,也指向組織的巨大潛力。

醫療健康領域公益組織的收入水平極其不穩定:將“收入水平穩定”定義為每年收入與上一年收 入相比上下浮動幅度不超 20%,僅有 9% 的組織能做到收入水平穩定;16% 的組織收入逐年遞增,且 每年增幅超 20%;3% 的組織收入逐年遞減,且每年減幅超 20%;其他 72% 的組織收入趨勢除不穩定 外沒有明顯特征。
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對于收入的滿意度存在分歧,持否定態度的組織(40%)與持肯定態度的 (38%)占比相似,22% 的組織不確定目前收入體量是否達到預期。本題答案與組織收入金額并無明 顯的關聯,未出現收入金額高的組織普遍選擇“同意”、收入金額低的組織普遍選擇“不同意”的趨勢。
醫療健康領域的公益組織對未來的資金來源并不十分樂觀:45% 的組織對未來三年的資金來源有 信心;35% 的組織不確定自己對未來三年的資金來源是否有信心;20% 的組織對未來三年的資金來源 沒有信心。
本研究將組織收入來源分為政府出資(G 端)、企業出資(B 端)、公眾出資(C 端)12 、基金會 等公益組織出資(F 端)。 政府出資(G 端)的常見形式為政府向民政注冊的社會組織購買醫務社會工作、大病救助等領域的 服務項目。企業出資(B 端)的常見形式為企業捐贈或購買服務項目。公眾出資(C 端)的常見形式為 社會公眾通過組織的公開募捐或定向募捐渠道捐贈款項,兩者的定義及差別會在“C 端收入構成”一節 具體說明。基金會等公益組織出資(F 端)的常見形式包括大型的公益組織通過公益創投等活動資助小 型公益組織的自發性項目、大型公益組織針對既定的公益項目需求向各地小型公益組織購買服務項目, 將其視為項目執行方或承接方。 過去一年,平均每個組織在 G 端,B 端,C 端,F 端中有 1-2 個收入來源,來源較為單一。21% 的 組織曾接受政府資助,41% 的組織曾接受企業資助,38% 的組織曾接受公眾資助,36% 的組織曾接受 其他公益組織資助。從頻數統計,企業仍是公益組織最主流的收入來源,企業出資、公眾出資、公益 組織出資差距不大,政府出資比例相對其他三個收入來源較低。

不同注冊類型的組織資助方分布也有不同。從內因看,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團體具有不 同的籌資策略;從外因看,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的規模、角色、業務側重各不相同,資 助方在選擇執行方時會根據自身需求調整。 基金會接受企業資助的比例顯著高于其他類型的組織,接受公眾資助的比例略高于其他類型的組 織,接受政府資助的比例較低。 社會服務機構接受政府資助、基金會等公益組織出資的比例是各組織類型中最高的,接受企業資 助的比例略低。 社會團體資助來源整體特點不太突出,接受企業資助、公眾資助的比例較高。 未注冊的組織接受以上任何一方資助的比例均遠低于其他組織;因政府絕大多數情況只會向已民 政注冊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未注冊組織中無一獲得過政府資助。
從初創期、發展期到成熟期,組織的收入來源多樣性持續提高。成熟期的組織具有 G 端、B 端、C 端、 F 端收入來源的比例均高于發展期高于初創期,尤其在拓展公眾資助方面有巨大飛躍。
收入體量(指 2020 年 -2022 年平均收入)在十萬以下、數十萬、百萬及以上的組織在收入來源上 有較為明顯的差異;組織年收入體量達到一百萬以后,無論收入為幾百萬、千萬或上億,收入來源的 分布均沒有特別大的變化。 圖中 G 端和 F 端趨勢有一定相似性,兩端低而中間高;B 端和 C 端趨勢有一定相似性,兩端高而 中間低。收入體量居中的組織為何如此特殊?收入體量居中,即年入數十萬的組織中很多是基層社會服 務機構,常承接政府項目等大規模公益項目的執行,可以通過公益創投、招投標等形式爭取到 G 端和 F 端資金。但企業籌資并非這部分組織的強項,人手不夠、部門配置不齊全、企業不認可等因素可能導 致它們 B 端籌資難度大。
對于收入體量較小的,即年入十萬以下的組織而言,其專業性可能不足以使其成為政府項目等大 型公益項目的執行方,這部分組織無一接到過政府項目,接受其他公益組織資助也較少。因為缺乏 G 端和 F 端資金,這部分組織特別依賴 B 端和 C 端收入。 收入體量較大的,即年入百萬及以上的組織一般已不局限于政府項目執行方的角色,對政府資助 的依賴度較低;同時,這部分組織中不少是規模較大的基金會,它們自己就有能力資助其他組織,不 需要再接受其他公益組織的資助,F 端比例有所下降;這部分組織對 B 端依賴度提高的同時,對 C 端的 依賴度也顯著提高:其中,年收入體量在千萬及以上的組織不少為公募基金會,因此有 C 端收入的比 例特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