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進入資本市場 的主要路徑包括投資并購,首次公開募股(IPO),和資產證券 化相關產品等。
1.投資并購
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投資并購可以通過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 企業的股權并購、資產并購等方式進行。投資并購活動可以幫 助企業迅速擴大規模、快速取得現成的生產要素(如自然資 源、發電設備和技術、資本、人力資源和政策支持)、整合資源、 和提升市場競爭力。投資并購完成后,投資主體可以迅速獲取 先進的發電技術,還能繼承目標企業的運營經驗和管理體系, 可以有效降低磨合成本。
近年來,中國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領域的投資并購活動頻 繁。2023年風力及光伏發電行業并購交易數量為59筆,同比增 長40%,已披露交易金額并購交易金額為133億元,較2022年 下降約9%;其中光伏電站更為活躍,占并購事件總量的69.5%, 并購金額的54.6%;多數已披露并購交易股權比例超過50%;在 投資方中,國有企業仍是并購主導力量,近年來交易漸趨增長; 私企投資交易熱度穩中有升,多為并購電站及運營支持。

優勢: ① 擴大市場覆蓋,增加市場份額 通過收購競爭對手或在光伏或風力發電市場中已有穩固地位 的企業,可以直接增加市場占有率,利用目標公司的現有客戶 基礎和項目組合來加強市場地位。同時收購不同地區的風光 發電企業,可以快速進入新的地理市場,尤其是在風能資源豐 富或光伏發電潛力大的地區,從而實現更廣泛的市場覆蓋。 ② 獲取頂尖科技和資源 通過收購,企業可以直接獲得目標公司在高效率光伏電池或高 性能風力渦輪機等領域的技術專利,獲取目標公司在風力和光 伏發電項目開發、運營和維護方面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以及整 合雙方的研發資源,形成更強大的研發團隊,推動新技術、新材 料和新工藝的研發從而提高電站項目效率和發電效率且加強 市場競爭力。 ③ 協同效應 收并購可以帶來協同效應,企業可以整合雙方的供應鏈中上 游資源和共享供應商和物流網絡,實現原材料和組件的集中 采購,降低采購成本,提高供應鏈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其 次收并購可以實現規模經濟和降低單位成本, 尤其是在光伏 組件制造和風力渦輪機生產等資本密集型環節。
風險: ① 整合成本 收并購可能會帶來巨大的整合成本。并購后可能需要對兩個 公司的員工進行重新配置,及開展相關培訓使員工掌握新技 術或適應新的工作流程,特別是在技術快速迭代的光伏行業, 均會帶來額外成本;不同風力和光伏發電企業可能使用不同 的監控和控制系統,整合這些技術可能需要昂貴的定制化解 決方案。 ② 債務負擔 收并購的費用所帶來的現金流負擔也是主要的風險之一。風 光發電企業可能使用債務融資的方法來完成收并購,其所產 生的利息成本可能會侵蝕企業的收入和利潤。高額的債務成 本可能導致企業同樣面臨現金流短缺的問題,限制企業的日 常運營和未來投資能力,特別是對于風光發電項目此類需要 大量前期投資的項目,收并購可能會加劇企業的資本壓力。 ③ 法律和監管風險 收并購同樣面臨著法律和監管的風險。收并購可能會因減少市 場競爭而受到監管機構的審查,甚至被要求剝離部分資產;同 時,風光發電企業需要滿足不同管轄區域的嚴格的環境法規約 束,任何違規都可能導致項目的延誤或者罰款。其次,收并購可 能會引發股東訴訟,尤其是當交易對股價的影響不利時。
2.首次公開募股(IPO)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縮寫:IPO),是公開上市 集資的一種類型。即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將它的股票賣給 一般公眾投資者的募集資金方式,從非上市公司轉化為上市公 司。首次公開募股使得公司能夠進入廣闊的潛在投資者市場, 為其自身的未來發展、債務償還、運營成本等籌措資金。
優勢: ① 更容易籌募資本。創造多樣的融資機會:普通股、 可轉換債券、較低成本的銀行貸款 ② 提高企業曝光度和企業聲譽,以及企業的公眾形象 ③ 通過流動的股東權益分享,吸引和保留更好的管 理層和員工 ④ 提升資本流動性 風險: ① 需要持續投入法律成本、財務會計成本和營銷成本 ② 必需公開公司的財務和商業信息,公開信息有可 能對競爭對手、供應商以及消費者有利,也有可能 不利公司營運 ③ 需要高級管理人員相當的時間、精力的投入 ④ 增加訴訟風險,包括私人證券類行為和股東派生 訴訟。
3.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
目前適用能源類資產證券化相關產品包括:Pre-REITs、公募REITs、持有型不動產ABS、類REITs等。 Pre-REITs:投資者提前介入標的資產的建設、運營和培育的 過程,并在時機成熟時通過公募REITs實現退出的投資業務模 式。2021年6月,華安張江產業園REIT(508000)發行上市,其底 層資產前期通過不動產私募基金方式近5年的運作,形成了穩 定的現金流,滿足了公募REITs的發行要求,是境內首單跑通 Pre-REITs模式的項目。 公募REITs:公 開 募 集 基 礎 設 施 證 券 投 資 基 金(簡 稱 公 募 REITs)是指依法向社會投資者公開募集資金形成基金資產, 通過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等特殊目的載體持有基礎設施 項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動管理運營上述基礎設施項目,并 將產生的收益分配給投資者的標準化金融產品。仲量聯行已 成功為6單公募REITs提供咨詢服務,其中包含三單能源類項 目:鵬華深圳能源REIT(180401)、中信建投國家電投新能源 REIT(508028)、中信建投明陽智能新能源REIT(508015)。

持有型不動產ABS:持有型不動產ABS是以非公開方式向特定 投資者募集資金的產品,通過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等特殊 目的載體持有基礎設施項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動管理運營 上述基礎設施項目,并將產生的收益分配給投資者的標準化 金融產品。持有型不動產ABS產品可看作是REITs與ABS的一種 結合或者過渡性產品,也可以看作是一類特別的ABS,該產品 融合了公募REITs和傳統ABS產品的特點,以適應更多融資主 體以及機構投資者的需要。 類REITs:是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等相關主 體作為管理人,設立特殊目的載體(專項計劃或信托計劃),通 過底層不動產項目公司等載體持有底層不動產項目,并主要依 托底層不動產項目運營產生的收入凈額以及處置現金流凈額 作為基礎資產現金流來源發行的資產證券化產品。
根據政府的“十四五”規劃,我國明確提出要大力發展可再生 能源,預計到2025年,國內風力和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將分別達 到8億千瓦和10億千瓦。政府的政策支持將持續推動光伏和風 力發電企業的成長,未來的光伏和風力發電產品將更加多樣 化,如將發電和儲能項目相結合。政策支持會帶來大量的優質 發電基礎設施資產,此類穩定長期產生現金流的資產符合資 產證券化產品市場的要求與特性。 隨著ESG投資理念的普及,投資者對于綠色投資的偏好也在逐 漸增加,市場對于如光伏和風力發電類等產生環境效益的底 層資產的認可和需求增加。近期能源類公募REITs板塊復權后 的加權平均漲幅達22.80%,顯示出市場對綠色金融產品的強 烈需求和信心。此外,光伏和風力發電REITs不僅具有環境效 益,并且因通常與電力購買方簽訂長期購電合同能提供穩定 現金流和良好的投資回報,因而得到投資者的青睞。穩定的電 力需求、長期合同及綠色電力使收益不易受到經濟周期波動 的影響,在充滿挑戰的國際宏觀經濟環境中為投資者提供相 對有吸引力的選擇。 目前資產證券化市場中風電、光伏等發電側新能源類的產品 占比雖然相對較低,但隨著國家對綠色能源和可持續發展要 求以及產業投資資金需求量的逐步提升,預計未來資產證券 化市場還會迎來更多的新能源資產,市場發展空間值得期待。
優勢: ① 資金募集和資產盤活 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可以通過將資產證券化的形式使企業獲 得長期資本。截止2024年7月,我國公募REITs市場整體發行規 模已經突破千億大關。其中,六只可再生能源REITs總規模近 200億。資產證券化工具有助于企業提升自身資產流動性,獲 得流動性溢價,提高企業的資產周轉率和財務管理的靈活性, 而公開交易的REITs更能為企業提供持續融資的平臺。 ② 優化財務結構 通過權益型資產證券化產品融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借由資 本市場直接引入投資者資金,能夠有效的降低企業的融資成 本,減少對于傳統債務融資的依賴,避免了傳統的抵押需求和 高額的利息支出,進而優化資本結構和降低資產負債率。減少 負債能使企業在應對市場波動和財務壓力的時候更加靈活,也 有助于企業獲得更高的信用評級,以便未來開展融資活動。 ③ 提升企業形象 公開發行的REITs結構要求企業進行嚴格的財務披露和透明的 運營管理。完備披露有助于增強企業的市場形象和信用度,增 強投資者和公眾的信任。REITs的成功發行不僅有助于提升企 業的市場價值,亦能提高其在資本市場的吸引力。
風險: ① 市場波動風險 可再生能源發電受天氣等自然環境及主要能耗材料價格的影 響較大,收益具有一定的波動性。同時電力市場的需求變化以 及政策調整同樣會對收益產生影響,如2023年中國部分地區 的電力市場化交易價格有所下調,直接影響相關地區的可再 生能源發電項目的收益。 ② 運營管理風險 管理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需要專業團隊,包括生產管理、安全 管理、財務管理和合規管理。專業團隊的組建和持續培訓需要 大量資金的投入,高額的成本可能會影響項目的收益。 ③ 法律和監管風險 資產證券化項目的發行需要遵循嚴格的法律和服務規定,如 按規定時間定期披露財務信息和遵守地方的法律法規。政策 的變化可能影響企業的新項目開發和運營收益,而出現合規 問題則可能導致法律訴訟和罰款,損害企業聲譽,不利于發行 項目的市場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