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國計民生的運行逐步轉移到由數據驅動的基礎設施和各類應用上,數據安全必然成為事關國家安 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
1.我國已逐步完成數據安全頂層設計,基本建成政策法規監管體系
1.1 數據安全政策法規密集出臺
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安全法》規定:“國家建設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提升網絡與信息安 全保護能力,加強網絡和信息技術的創新研究和開發應用,實現網絡和信息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 領域信息系統及數據的安全可控”。 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安全法》規定:“國家鼓勵開發網絡數據安全保護和利用技術”,“任何個人 和組織不得從事非法侵入他人網絡、干擾他人網絡正常功能、竊取網絡數據等危害網絡安全的活動”。 2020年3月30日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指出: “制定數據隱私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推動完善適用于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安全保護制度,加強 對政務數據、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數據的保護。”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數據安全法》規定:“維護數據安全,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健全數 據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該法的起草過程中,明確提出了“沒有數據安全就沒有國家安 全”,這在歷史上是首次。《數據安全法》還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數據安全 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數據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數據安 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建立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目前,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已經到位, 國家數據安全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提出“國家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制度,預防和懲治侵 害個人信息權益的行為,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形成政府、企業、相關社會組織、公眾共同參與 個人信息保護的良好環境。”凸顯個人信息保護不僅針對個人權益而且事關國家安全。 2022年12月2日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數據 二十條)指出:“完善治理體系,保障安全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數據安全保障 體系建設,把安全貫穿數據供給、流通、使用全過程,劃定監管底線和紅線。加強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把該 管的管住、該放的放開,積極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種數據風險,形成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法治與行業自治協 同、國內與國際統籌的數據要素治理結構。”
2023年1月3日印發的《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門關于促進數據安全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 2025年,數據安全產業基礎能力和綜合實力明顯增強,產業規模超過1500億元,年復合增長率超過30%。 到2035年,數據安全產業進入繁榮成熟期。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提出“要強化數字中國關鍵能力。筑 牢可信可控的數字安全屏障。切實維護網絡安全,完善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增強數據安全保障能 力,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基礎制度,健全網絡數據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體系。” 2023年3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指出,組建國家數據局,負責協調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統 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推進數字中國、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等,為數據安全治理提供 強力支撐。 2023年4月《商用密碼管理條例》在1999年發布的24年后重新修訂發布,旨在規范商用密碼應用和管 理,鼓勵和促進商用密碼產業發展,保障網絡與信息安全,推動商用密碼技術的研發和應用,促進數據安全 產業的發展。
2023年12月國家數據局發布《“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征求意見稿)》推動數 據要素在智能制造、智慧農業、商貿流通等十二個事關國計民生的領域的重點行動。 伴隨著一系列圍繞數據安全的頂層政策法規的密集出臺,以及主管單位組織架構的完善,細分領域和地 方性的實施細則、標準和創新試點紛紛涌現。據不完全統計,僅2023年上半年就有91項網絡與數據安全相關 文件發布,包括13項國家政策法規、10項重點行業政策、21項地方政策規章、31項國家技術標準、16項重點 領域報告。
1.2 數據安全治理制度的頂層設計基本確立
目前,通過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我國確立了以下主要的數據安全制度: 一是數據交易管理制度。用以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從事數據交易中介服務的機構提 供服務,應當要求數據提供方說明數據來源,審核交易雙方的身份,并留存審核資料、交易記錄。下一步將 出臺專門管理辦法,對數據交易機構的設立條件、運行規則、監管要求等予以明確。 二是數據分類分級制度。按照《數據安全法》規定,根據數據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 遭到篡改、破壞、泄露或者非法獲取、非法利用,對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的危 害程度,對數據實行分類分級保護。國家已明確數據分為三級:一般數據、重要數據、核心數據,后兩者直 接關系國家安全。各地區和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本地區、本部門的數據分類分級方法,對重要數據 和核心數據進行重點保護。
三是數據安全審查制度。對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進行國家安全審查。為了落實這 一制度,國家網信辦等十三個部委聯合公布了修訂后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于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該辦法將網絡平臺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納入審查范圍,防范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 取、泄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審查制度還明確要求對國內企業赴國外上市活動進行審 查,以防范上市企業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 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絡信息安全風險。 四是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制度。鑒于數據安全的重要性,主權國家應當對數據出境實施安全管理。為此, 我國對兩類數據建立了出境安全評估制度,一類是重要數據,另一類是批量個人信息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運營者掌握的個人信息。2022年9月1日起,《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正式實施。對個人信息出境,我國探 索設立了認證途徑和標準合同途徑。當今世界,所有跨境貿易的實質都是數據跨境流動,故該議題已成為國際貿易規則重構的焦點,各國高度關注卻遠未達成共識,今后的國際博弈將更加激烈。
五是出口管制制度。國家對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國際義務相關的屬于管制物項的數據依法實施 出口管制。這一規定具有重大意義,是我國《出口管制法》在數據領域的落實。 六是對等反制制度。我國法律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與數據和數據開發利用技術等有關的投資、貿 易等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 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采取措施。目前美西方國家以數據安全為由,全方位對我國圍追堵截,遏制我國高 新技術發展,故這一制度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七是跨境數據司法調取審批制度。美國《澄清境外合法使用數據法案》規定,在美國政府執法、司法機 構提出要求時,任何美國企業在他國收集存儲的數據都要交給美國政府。這種“長臂管轄”是對他國司法主權 的嚴重侵犯。為維護我國國家安全利益,《數據安全法》規定,非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批準,境內的 組織、個人不得向外國司法或者執法機構提供存儲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數據。
1.3 數據安全落地實施的國家標準體系不斷完善
數據安全國家標準是開展數據安全監管,規范行業數據安全要求,指導網絡運營者提升數據安全能力的 重要抓手,對促進數據應用規范化、提升數據活動安全性有著重要意義。目前,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 員會(SAC/TC260,簡稱“信安標委”)已開展9項數據安全標準研制項目,其中,已發布標準4項,在研標準 5項。

分類分級保護是數據安全治理工作的第一步,《網絡數據分類分級要求》在2022年9月14日公開征求意 見,數據分類分級工作首先要參考這個國標,在識別和保護重要數據方面,也要參考《重要數據識別指南》 和《重要數據處理要求》。 涉及使用和處理大量個人信息的企業或組織要參考GB/T35273-2020《個人信息安全規范》和 GB/T41391-2020《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收集個人信息基本要求》。
數據安全系列國家標準分為三個類別:安全要求類標準、實施指南類標準和檢測評估類標準,企業或組 織參考標準的重點和階段不同。 安全要求類標準:GB/T35274《大數據服務安全能力要求》修訂中,GB/T37932-2019《數據交易服務 安全要求》,GB/T39477-2020《政務信息共享數據安全技術要求》; 實施指南類標準:GB/T27973-2019《大數據安全管理指南》,GB/T39725-2020《健康醫療數據安全 指南》,《電信領域大數據安全防護實現指南》。 檢測評估類標準:GB/T37988-2019《數據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41479-2022《網絡數據處理 安全要求》。 數據安全治理是以“讓數據使用自由而安全”為愿景,旨在安全有序推動數據流動,平衡數據發展與數據 安全,其方法論的核心內容包括: ·滿足數據安全保護(Protection)、合規性(Compliance)、敏感數據管理(Sensitive management) 三個需求目標; ·以數據為中心的分類分級安全治理內容包括:分類分級(Classifying)、角色授權(Privilege)、風 險評估(Assessment)、場景化安全(Scene); ·數據安全治理的建設步驟包括:組織構建、資產梳理、策略制定、過程控制、行為稽核和持續改善; ·核心安全框架為數據安全人員組織(Person)、數據安全使用的策略和流程(Policy&Process)、數 據安全技術支撐(Technology)三大部分。 隨著國家標準體系的逐步完善,組織在全流程的數據安全治理過程中,要更多地參照國標要求,應對數據 安全挑戰,形成一套包括組織、制度、技術和運營四個方面,貫穿整個組織架構的數據安全規劃和平臺建設。
1.4 數據安全監管體系構建完成
在最高層級方面,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數據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數據安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建立國家數據安 全工作協調機制。 在監管層級方面,明確各行業監管部門均負有數據安全管理職責,確定各部門、各地區分工負責的管理 模式。具體為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網絡數據安全監管,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在職責范圍內承擔數據安 全監管職責,工業、電信、交通、金融、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業、本領域 數據安全監管職責。 在監管實施方面,明確各行業監管要求和監管內容,包括: 1.數據分級分類要求:要求通過數據的分類分級,明確不同數據的管理權限,對于不同類型和等級的數 據,企業在數據處理、數據出境時將遵循不同的程序要求,履行相應的批準程序。 2.建立重要數據的保護制度:形成國家級的重要數據目錄以及各地區、各部門將確定本地區、本部門以 及相關行業、領域的重要數據具體目錄,圍繞目錄建立重要數據保護制度。
3.要求明確開展數據處理活動的安全保護義務,落實等級保護管理工作: • 數據資產、數據流轉和數據風險梳理; • 建立健全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 組織開展數據安全教育培訓; • 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安全; • 利用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履行數據安全保 護義務; 進行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及應對,及時應對處理安全事件; 采取合法、正當方式收集數據,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目的和范圍內收集、使用數據,不得超過 必要限度等。 4.明確向境外提供數據的監管適用情形,禁止未經批準向境外提供境內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信息:數據 處理者在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前,應當開展數據出境風險自評估,對于國家網信部門規定的需要申報的數 據出境安全評估情形應當通過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 5.要求數據中介服務機構的數據交易行為需持牌經營,合規經營:將數據中介服務商納入規范范疇,明 確中介機構應要求數據提供方說明數據來源,審核交易雙方的身份,并留存審核、交易記錄。提供數據處理 相關服務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

2.數字化生存環境威脅之下,數據安全成為機構運營安全的內生需求
2023年全球數字化生存環境面臨更為嚴峻的威脅形勢,據相關研究機構統計2023年全球由于網絡安全 造成的經濟損失預計將超過8萬億美元,并將在今后的幾年內保持兩位數的高速增長。 針對數據的勒索軟件仍然是2023年的頭號網絡安全威脅。勒索軟件是最危險的黑客攻擊類型之一,因為 它實施起來相對容易且成本低廉。在平均每10秒發生一次的勒索軟件攻擊之下,全球71%的組織都遭受過不 同程度的傷害,將近一半的網絡攻擊都針對小型企業。60%遭受勒索軟件攻擊的企業會支付贖金以取回數 據,許多人支付不止一次。據IBM發布的《2023年數據泄露成本報告》,數據泄露的平均成本在2023年達 到歷史新高,為445萬美元,比2022年的435萬美元增加了2.3%,從長期來看,平均成本比2020年報告中 的386萬美元增加了15.3%。其中,醫療保健行業是數據泄露的重災區,連續3年位居榜首,平均成本為1093 萬美元,相比2020年成本上升了53.3%。值得關注的是,所有的數據泄露事件中,80%是有組織犯罪。
據2023年度IBM發布的《IBMX-Force威脅情報指數報告》,在X-Force2022年所監測到的所有網絡攻 擊中,亞洲遭受的攻擊占了近三分之一,超過其他任何地區,其中,在亞洲地區所觀察到的所有攻擊案例 中,制造業占了近一半。另據全球領先的網絡安全解決方案提供商CheckPoint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發布的 2023年第一季度全球網絡攻擊形勢報告的數據,亞太地區每個機構平均每周受到1835次攻擊,僅次于非洲 地區的1983次,同比增幅最大、攀升16%。在實施勒索計劃時,網絡犯罪分子往往會瞄準最脆弱的行業、企 業和地區,并施加巨大的心理壓力,迫使受害者支付贖金。鑒于對停工時間的容忍度極低,制造業已連續兩 年成為遭受勒索攻擊最多的行業,作為制造業大國的我國,正在面臨嚴峻威脅。根據國家信息安全漏洞庫 (CNNVD)收錄情況,2023年上半年新增漏洞12361個,高危和超危漏洞占比超過50%,漏洞危害程度趨 向高危化,極易被病毒、木馬、黑客利用,導致系統安全風險加大。據相關平臺統計,2023年上半年我國遭 受惡意軟件攻擊總次數接近150億次,受攻擊的重點目標行業包括醫療、科研教育、政府、金融和制造業等, 受攻擊的重點區域有廣東省、浙江省、上海市、江蘇省、山東省和北京市等。2023年上半年累計發現涉及我 國的重要數據泄露事件超過100起,政府和教育行業是數據泄露的重災區,兩個行業數據泄露占比超過 60%。2023年上半年,有超過30家國內企業被國際勒索組織公開泄露數據,主要包括賬號憑證、API接口權 限、網絡訪問權限、個人敏感信息、企業隱私數據等。
在越來越惡劣的數字化生存環境下,數據安全是當今組織的首要考慮因素。雖然數據可以是組織最大的 資產之一(幫助做出更好的決策、實施戰略計劃以及建立更牢固的客戶和合作伙伴關系),但如果不采取措 施保護數據,它也可能成為組織最大的負債之一。例如,威脅到數十億客戶機密信息的數據泄露事件不僅會 給組織帶來經濟損失,還將降低品牌價值并侵蝕客戶信任。隨著黑客變得越來越老練,組織采用更先進的技 術和方法來保護數據安全的需求變得越來越主動和迫切。數據安全毫無疑問的成為了保障組織運營安全最重 要的內生需求。